有色金属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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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产品出口的反倾销法律研究

0 前 言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反倾销措施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这项措施对我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WTO的研究报告中显示中国处于世界上遭受到最频繁反倾销措施的国家[1]。中国是世界贸易大国,外国反倾销给中国的出口贸易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世界各国利用反倾销措施作为贸易保护主义实现的具体代表,利用反倾销手段不断地是我国在出口有色金属贸易活动中蒙受损失[2]。基于上述的论断,分析在这一过程中遇到的反倾销的法律问题。反倾销问题不仅是贸易问题,更涉及到其中的法律问题。利用国际条约合理地防卫自身企业的利益,保证贸易的合理健康地发展。

1 研究方法

1.1典型案例分析方法

通过中国在有色金属产品贸易中遇到的反倾销案件,探讨法律的性质,例如美国于2017年11月对中国铝带发起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3],欧盟于2016年6月启动的对华反倾销反规避调查[4],分析倾销进口与工业损害之间的联系。其次,利用WTO的“反倾销协议”作为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我们将扭转中国贸易的不利局面。我国要善于利用 WTO允许的司法救济途径,对其他国家采取反制措施。

1.2比较分析方法

该研究方法是法律学者常用的分析方法。其方法是通过国际通行的方法中、国外其他国家之间的相似贸易之间的争端解决方法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制度,通过分析评定做法的优缺点,找出适合解决当前反倾销问题的办法,通过分析欧美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理论分析,找出欧美国家应对反倾销的法律途径,通过分析与对比,得出适合我国的法律方式。

1.3文本分析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依靠分析了WTO制定的“反倾销协议”的文本[4],找到了深刻的法律精神和法律理论。 将法律正确运用到有色金属产品的反倾销案例上,着重把握法律途径上的解决方式,判断反倾销协议中的缺失区域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反倾销制度的功能

在市场经济中,世界各国中的贸易摩擦和贸易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又以反倾销的问题在国际中占据重要的部分[5], 倾销是一种不公平贸易的表现形式,但许多国家在依据本国法律对这种贸易行为进行制裁的时候却显现出了强烈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为了公平地应对倾销给本国经济利益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世贸组织各成员国达成了“反倾销协定”,这是世界主要经济体利益的产物。

2.1反倾销和反倾销法的概念

倾销是一种频繁出现在国际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具体指在国际贸易中,销售国为大量占据进口国市场,向进口国大量销售远低于进口国国内制造厂商成本价的商品的行为。反倾销是指进口国根据国内工业投诉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以低于进口国市场正常价格的价格销售的外国产品的企业[6]进行调查和处理的过程。通常该措施有两个条件,一是进口国国内相关工业的投诉,二是销售国产品的销售价格远低于进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同时也低于销售国本国的成本价格。反倾销措施是WTO允许的国内产业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法是指在打击国际贸易中的倾销中发生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的总称。反倾销法一般分成两个部分[7]:一个是适用于进口国国内的国内法律,即进口国如何利用法律制裁外国产品的国内法,另一部分则是适用于多国之间的国际法律与条约,即如何避免进口国滥用反倾销措施实现贸易保护主义的国际成文法律及相关国家的国际条约。这两部分只有相辅相成,互相平衡,才既能实现了保护国内工业,又能阻止了进口国对于法律的滥用。

2.2反倾销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反倾销制度在国际上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演变,在17世纪地理大发现后国际贸易开始出现, 国际贸易之间就存在倾销的现象,但当时受到生产力的限制,倾销并没有给相关国家的国家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然而,尤其是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早先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内生产力获得极大的提升,并开始将销售目标转向国外市场。在此同时,同期出现的国际跨国公司为了获得垄断的利润,使用以远低于正常价格销售商品的产品来摧垮进口国的国内产业,从而垄断进口国的此类产品的市场。严重破坏了世界市场的秩序。为此加拿大在1904年颁布了第一部反倾销的法律条文[8],用以维护正当的贸易竞争,打击不正当的贸易倾销行为,成为第一个对不正当倾销手段作出回应的国家。。